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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、渝水区城镇职工住院报销标准

发布时间:2021-03-30 点击量:10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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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、职工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标准

项目

一级定点医院

二级定点医院

三级定点医院

起付标准

200元

500元

800元

报销标准

97%

94%

89%

备注:我院为二级定点医院

(2)、在本市范围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起付标准逐次降低100元,但起付标准最少不低于100元。

(3)、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,大病保险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,合计报销额达50万元。

咨询电话:0790-666217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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